贵州公布二十四项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

2026-10-03 08:48 雷刚 贵州日报

       近日,《贵州省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清单(2026版)》印发,涵盖特困供养、低保、临时救助、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就业等24项政策。

       《清单》明确,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.3倍;低保金按家庭人均收入(低保口径)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;对重病重残、老年人、在校学生等低保对象,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0%-30%发放特殊困难补助金。临时救助中的“小额快救”按急难程度分档,最高档每户每次不超过当地1个月低保标准。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2000元/人/月,散居养育孤儿1500元/人/月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分类施保。

       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方面,资助贵州户籍脱贫家庭学生。中职一至二年级和普通高中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,免教科书费400元、住宿费500元;普通高校本专科(高职)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,免学费本科3830元、专科3500元。

       医疗救助方面,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,分别全额救助、按70%救助;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起付线800元,按70%救助;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起付线1000元,按60%救助;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起付线2000元,按50%救助,待遇有效期为12个月。

二审 陈果

三审 蒋丽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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